海关查验危险品的程序和标准是什么?2025-01-24 10:43浏览数:4次
海关查验危险品的程序和标准是什么? 一、海关查验程序: 1.海关在实施查验前,会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 2.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场,负责按照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并如实回答查验人员的询问以及提供必要的资料。 3.因进出口货物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容易因开启、搬运不当等原因导致货物损 毁,需要查验人员在查验过程中予以特别注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 4.实施查验时需要提取货样、化验,以进一步确定或者鉴别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属性的,海关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5.查验结束后,查验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查验记录并签名。查验记录应当由在场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确认。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拒不签名的,查验人员应当在查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签名证明。查验记录作为报关单的随附单证由海关保存。 二、海关查验方式: 1.彻底查验:即对货物逐件开箱(包)查验,对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逐一与货物申报数据详细核对。 2.抽查:按一定比例对货物有选择地开箱(包)查验。 3.外形核查:对货物的包装、唛头等进行验核。 此外,海关还可能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配合查验,如使用地磅和 X 光机等查验设施和设备。 三、海关查验的标准: 海关查验主要是为了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具体来说,会核查货物是否和申报的一致,是否存在走私、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情况。例如: - 对于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需填报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 UN 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并提供《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及数量情况说明、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及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等材料。 - 对于进口危险货物,海关通常会根据报关资料中显示的货物的 UN 编号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查看货物的危险类别/项别、主/次要危险性、包装等级、包装规格等要求,之后现场核对危险类别或项别、主次要危险性,核对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等信息,检查包装使用状况等。 不同地区的海关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政策的调整,在查验程序和标准上存在一定差异。实际操作时,建议相关企业或个人详细了解当地海关的具体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如果你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的海关部门或专业的报关代理公司。同时,对于危险品的进出口,一定要确保符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以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避免可能的法律问题。 上一篇: 抢出口红利期近尾声:外贸企业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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