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其中:
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咨询广州进出口报关、广州杂货出口报关、广州保税区一日游报关、广州危险品进出口报关、广州集装箱运输、广州危险品运输等业务,找广州穗新物流! 联系人:陆小姐 公司固话:020-82224799 企业QQ: 3002789268 公司邮箱: 3002789268@qq.com 公司地址:广州黄埔保税区广保大道52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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